潮安区赤凤教育促进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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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安县赤凤教育促进会奖教奖学助学实施方案(2012年修订)
作者:   来源:本站原创   日期:2012-05-07   浏览:7182

 

2012年4月29日理事会票决通过


  一、 奖学
  1、学生考上全日制研究生,奖励5000元;
  2、获得潮汕星河奖的学生,奖励4000元;
  3、高考被录取为一批院校(含提前批)的学生,奖励3000元;
  4、高考被录取为二批A线院校的学生,奖励2000元;
  5、高考被录取为二批B线院校的学生,奖励1500元;
  6、考上市金山中学、高级中学、华侨中学的学生,奖励1000元,赤凤中学考上松昌中学的学生,奖励500元;
  7、赤凤镇内一年级至九年级学生在学年统测中,获得总分第一名的奖励200元;
  8、学生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国家级(含国际性)学科竞赛获一等奖,奖励5000元;
  9、学生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省级学科竞赛获一等奖,奖励2000元;
  10、学生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市级学科竞赛获一等奖,奖励1000元。


  二、助学
  贫困学生就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,资助2000元,贫困对象为:低保户、孤儿、残疾家庭。


  三、奖教
  1、获得国家级(含国际级)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,当年度奖励4000元;
  2、获得省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,当年度奖励2000元;
  3、获得市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,当年度奖励1000元;
  4、学年在县统考中,所教学科超县平均分的教师或县优胜者,当年度奖励400元。


  四、有关规定和手续
  1、奖学、助学对象为赤凤子弟及会员子弟;
  2、奖教对象为在赤凤任教教师;
  3、获得二项以上奖励的只奖励获奖最高项;
  4、申报奖学、助学学生须本人申请,填写申报表(有关表格可在促进会网站下载)和有效证件复印件,送促进会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审批,到财务部门领取。
  5、申请奖教教师,填写申报表和有效证件复印件,送促进会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审批,到财务部门领取。
  6、年终由财务部门汇总当年度奖学、助学、奖教情况,向理事会报告。
  本方案经理事会表决后生效,试行一年,并由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
潮安县赤凤教育促进会
2012年4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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