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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经2011年6月18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)
根据《潮安县赤凤教育促进会章程》的规定,制订潮安县赤凤教育促进会奖教、奖学、助教和助学实施方案:
一、 奖学
(一)、全日制研究生奖励:4000~6000元;
(二)、高考奖励:
1、高考被录取为一批院校(含提前批)的学生,奖励3000元;
2、高考被录取为二批A线院校的学生,奖励1000元。
(三)、潮汕星河奖:凡获得潮汕星河奖的学生给予奖励;
(四)、学科竞赛奖励(教育部门举办)
1、学生参加全国性(含国际性)学科竞赛获得优秀名次,奖励2000~5000元;
2、学生参加省级学科竞赛获得优秀名次,奖励300~1000元;
3、学生参加市级学科竞赛获得优秀名次,奖励200~300元。
二、助学
(一)、凡就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贫困学生,资助2000元,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3000元;
(二)、凡就读全日制高中贫困学生,资助1000元。
三、赤凤镇范围内的奖教、奖学
(一)、奖教
1、荣誉类
(1)、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,奖励1000元;
(2)、获得市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,奖励600元;
(3)、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,奖励400元;
(4)、获得镇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,奖励200元。
2、中考
(1)、中考学生考上金山中学和高级中学的每生奖励学校4000元;考上县华侨中学每生奖励学校3000元;考上松昌中学的每生
奖励学校2000元。
(2)、中考学科平均分与县平均分比较前5名分别奖励教师400元、350元、300元、250元、200元;
(3)、中考学生学科成绩获得考场1~3名奖励教师400元、4~6名奖励教师350元7~10名奖励教师300元。
3、统考
(1)、小学学年度统考语文科、数学科全镇第一名、第二名分别奖励教师300元、200元;
(2)、中学七、八年级学年度统考成绩与县成绩比较前5名分别奖励教师350元、300元、250元、200元、150元。
4、指导奖
奖励指导学生获得省级、市级、县级(二等奖以上)各类竞赛优秀名次的教师,奖金数额与获奖学生相同;
5、赤凤教育贡献奖
奖励在赤凤任教10年以上、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、对赤凤教育作出较大贡献的教师1000元。
(二)、奖学
1、学生获得省级各类竞赛优秀名次分别奖励300~1000元、市级200~300元、县级(二等奖以上)100~200元;
2、中考学生考上金山中学、高级中学的奖励学生800元;考上县华侨中学的奖励学生600元;考上松昌中学的奖励学生400元;
3、小学学生年度统考总分全镇前3名分别奖励200元、150元、100元;
4、中学七、八年级学生年度统考成绩总分全镇第一名奖励250元、第二名和第三名奖励200元、第四名和第五名奖励150元。
5、小学六年学生统考前十名到赤凤中学入学的给予300~500元奖励。
(三)、助教
教师因特殊情况受到镇级以上慰问的给予慰问。
四、 有关规定
(一)、奖学助学对象为赤凤子弟及会员子弟;
(二)、申报奖学学生须填写教育促进会奖学申报表,和有关证明于9月15日前送促进会秘书处;(有关表格可在促进会网站下载)
(三)、申请助学学生须填写教育促进会助学申请表,和有关证明于9月15日前送促进会秘书处,助学对象优先考虑民政部门确认的贫困
家庭或因突发事件致贫的家庭;申请助学须经2名理事(含荣誉会长、顾问、名誉会长、名誉副会长、名誉理事等)推荐和村委
会证实;
(四)、赤凤镇范围内的奖教奖学、助教助学情况和有关证明由赤凤镇中心学校汇总后于9月15日前送促进会秘书处;
(五)、促进会秘书处会同有关方面对申报对象进行资证审查,报会长会议审核批准并颁奖;
(六)、本方案试行一年,根据实施情况加以修改完善;
(七)、本实施方案由赤凤教育促进会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潮安县赤凤教育促进会
2011年6月18日